4)第706章 建安十五年_曹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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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独子,在同辈之中,年纪最长,故而表字伯龙。

  据说,他‘伯龙’的表字,源自于《毛诗小雅》中‘既见君子,为龙为光’。龙,又与宠同音,故而表字‘伯龙’。

  当时向宠被俘虏的时候,是一千个不服,一万个不忿。

  曹朋呢,也不舍得杀他,于是把他和麋芳一起送到了凉州,让他二人服刑。麋芳很快在武威郡站稳了脚跟,并且得到步骘的重用,后出任日勒长,而今在孟建手下做事。而向宠呢?则属于那种冥顽不化的顽固份子,被送至河西。庞统和向宠,有同乡之谊,故而对他也还照顾。

  庞统毕竟是庞门子弟,向宠对他,也极为尊敬。

  在河西四载,倒也渐渐改变了观点,对曹朋也开始敬重起来。

  他在夏侯兰麾下效力,后出任廉堡军镇果毅都尉,在对异族征战中,立下不小功劳。庞统离开河西的时候,向宠曾提出,想要随庞统一起离开。只是当时庞统未得曹朋的主意,也不好答应,便让他安心做事,等待机会。

  曹朋要去邺城了,庞统必然随行。

  于是,他便向曹朋举荐了向宠,希望能解除向宠身上的徭役。

  曹朋笑道:“那倔牛,可低头了?”

  “低头倒没有,不过确是一把练兵的好手。”

  “既然如此,问他愿不愿意为我做事。但先说好,来我这里,他最初也就是个掾属,可比不得在河西风光。如果愿意,我就书信忠伯,请他放人。”

  “他自然愿意。”

  曹朋有开府之权,手下可以置掾属二十九人,原先就一直没有满员。而今文武派出,更出缺一人,实际上只有邓艾和孙绍两个。这向宠来了,倒也是一个有力的补充。别将来出去,却是个光杆司令,才叫丢人。

  见庞统说完,法正连忙起身。

  “公子,正此行汉中,倒也遇到两个可用之人。”

  “哦?”

  “汉中司马阎圃,沉稳干练,足智多谋。

  而且此人性情忠直,是个能直谏的人。可惜张鲁不会用他,明明是一等一的谋士,却要他统兵打仗。结果……正此行返回,阎圃也一同前来。只是一直未能找到机会与公子举荐,正好趁此机会,愿请公子重用。”

  阎圃?

  曹朋还真不太清楚这个人。

  或许也是一位名人?可惜印象不深!

  不过既然法正这么郑重其事的举荐,想来是有真才实学。曹朋觉得,自己的班底是不断的组建,又不断被老曹抢走。弄到现在,就变成了老曹的人才培训基地,人人都盯着他的班底看,也让曹朋破感到头疼。

  “那孝直以为,当以何职任用?”

  “从事中郎即可!”

  “善!”

  曹朋而今,有长史庞统,司马法正。

  这两个是他主要副手,已经足够。两人之下,又有从事中郎,目前马谡担当其一。

  阎圃来了,正好可以填补另一个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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